《法治研究》郑飞:论人工智能法的理论体系
发布日期:2024-09-03
文章来源:《法治研究》2024年第4期
作者:郑飞(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法的理论体系研究可以为人工智能的规制和应用提供有效支撑。人工智能法是以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及其法律应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领域法学,其不是人工智能与法律两个领域知识的简单物理堆砌和叠加,而是广泛涉及法学、计算机科学、伦理学、行为学、哲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新兴综合学科。人工智能法具有研究对象独特性、研究方法综合性和研究面向未来性的特征。该学科以风险社会理论、规制理论和人机关系理论等理论为基础,以“以人为本”为基本立场。人工智能法的基本理论框架可以概括为“一体两翼”。所谓一体,是指人工智能法的本体论,而两翼则是指人工智能法的规则论和工具论两条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