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31
截止到2022年9月21日17点,本学期逾期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培养层次 |
备注 |
1 |
19121809 |
張育誠 |
硕士研究生 |
学院多次联系无回复 |
自2021年11月起,该生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院在充分考虑疫情带来的不便情况等各因素的基础上,已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与该生联系,尽力帮助学生推进学业进度,对学生提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对该生给予了足够的思考时间,但迟迟没有收到回复,至此学院决定不再等候,于9月23日将该生情况上报学校,提请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讨论该生的退学事宜。
经过北京交通大学校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学校签发《关于给予張育誠退学处理的决定》(校学退发[2022]213号),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由于学院通过各种途径无法联系到该生,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附:《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一)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七条规定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持研究生证和缴费凭证到各学院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将不予注册。
······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周以内(含2周)的由所在学院审查批准,超过2周的由研究生院审查批准。
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的,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第六章退学第二十四条规定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
4.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