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EN
新闻中心
法学院成功举办“与大师面对面”名师讲坛活动—“刑事诉讼中专门性证据扩张的理论反思”

 

  为加强同学们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升法学素养,引导同学们关注并思考刑事诉讼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于2023324日下午2:00举办了“与大师面对面”名师讲坛活动——“刑事诉讼中专门性证据扩张的理论反思”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主讲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洪淇老师。吴洪淇老师主要研究证据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律职业伦理等法学领域,先后在多个法学核心期刊独立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北交大法学院副院长郑飞老师担任讲座主持,袁琳老师、马国洋老师及学院本科生硕士生参加了讲座。

首先,吴洪淇老师用“三清山巨蟒峰被损毁案”和“鹦鹉案”两个案例,指出中国专家在刑事诉讼领域举证的问题,从而引出讲座的第一个话题——专门性问题与普通性问题的界分。普通性问题的认定只需要具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普通人借助感官观察即可完成,而专门性问题的认定则需要借助于专家专业知识来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形成,二者主要在认知结构、认知权力分配格局、相关证据适用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然后,吴洪淇老师介绍了刑事诉讼中专门性问题证据类型发展的格局变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978-2012年是以鉴定结论为主的阶段,2012-2020年是以鉴定意见为主、适度引入其他专家意见的阶段,而2021年开始则进入到专门性问题多元证据类型的新阶段,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证据进入到刑事诉讼中,从而帮助解决专门性问题。

接着,吴洪淇老师分析了多元化证据类型格局带来的规制难题。第一,生成环节的控制被弱化。提供专家意见的主体来源多源化,已经远超出鉴定人范围,涉及的专业领域和专业知识也会超出既定的领域,这些专业知识的可靠性保障缺乏类似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的体系性控制方式,提供专业知识来判断专业问题的过程控制也缺乏相对成熟的机制。第二,现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没有为新证据类型提供非常明确的审查框架,针对这两类证据类型的审查要求带有一定的模糊性。

最后,吴洪淇老师提出要建构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司法审查框架。第一,在合法性层面上,需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鉴定意见之外其他专门性证据的基本资格。第二,在审理标准上,逐渐从分而治之走向合而为一。第三,在专家资质上,应该构建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审查标准。第四,在专门性知识方面,应进一步强化对专业意见所使用科学原理或技术方法的审查。

在交流环节中,郑飞老师提出一个问题:目前,还有一些其他的证据概念,比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生成的证据,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种不断迭代的证据类型呢?对此,吴洪淇老师认为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证据分类标准,最重要的是怎么在法庭上对证据进行有效的质证,去防止算法偏见等问题。郑飞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鼓励同学们在学习研究中要树立问题意识,从案例和论文中发现问题,并且在实践中探究立法趋势。

本次讲座在深度探讨与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同学们进一步理解了刑事诉讼法理论,也加深了对社会现实法治问题的思考,树立了要夯实专业基础并关注前沿热点法律问题的意识,争取将来学有所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