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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李文华:《美国对加密货币的证券监管及对中国的启示》

 

作 者:李文华

文章来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0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投资与证券)》2020年第11期全文转载。

摘 要:

   迄今为止,区块链已经在很多领域得到运用,而区块链与证券法的结合,是区块链应用到数字金融领域的一个具体方面。进一步而言,在区块链与证券法的结合方面有两个基本问题需要探讨:一是区块链技术在证券发行、交易等领域的应用,即证券领域的区块链化;二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对应用区块链技术而形成的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或称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鉴于这两个方面差异很大,限于篇幅,本文只聚焦于后一个方面的研究。从世界范围来看,各个国家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持暂时全面禁止的态度,如中国等;一种是如美国等持谨慎的态度,既防止利用区块链等技术而形成的对加密货币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又利用证券监管等手段进行规制,而不是对加密货币一棒子打死,彻底禁止其交易。本文分析了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并总结了其中值得我们借鉴的几个方面,希望对刚刚修订完成的《证券法》中国之有关实践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