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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马国洋:人工智能证据适用的双重风险及其规制

文章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

作者:马国洋

摘要:人工智能证据是基于人工智能分析形成的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机器结论。现代人工智能证据主要以机器学习技术为基础,具有机器生成性、机械复杂性和数据依赖性。人工智能证据进入法庭不仅符合证据法鼓励采纳证据的基本精神,也可以发挥独特的证明价值。但人工智能证据的应用也存在双重风险。第一重风险是证据可靠性风险,具体包括技术可靠性风险、数据可靠性风险和结论不可解释风险。该风险应通过建立人工智能证据法庭可靠性审查体系以及庭外监管机构的方式加以规制。第二重风险是“证据偏在”风险,该风险产生的原因是诉讼双方证据获取能力的不平衡以及人工智能证据的质证困难。对此,应注重人工智能证据的证据开示并建立有效的质证方法。